第九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启事[截止时间:2012年4月6日] 嘉奖摄影创作、理论、编辑、出版方面的优秀人才 中国摄影金像奖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的摄影艺术领域全国性的最高个人成就奖。自1989年以来,迄今已举办八届,对于“出作品、出理论、出人才”,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表彰奖励在繁荣发展摄影事业中取得突出业绩的德艺双馨摄影家、理论评论家、图片编辑家和出版家,第九届中国摄影金像奖即日起启动申报、推荐和评选工作。 组织机构 1.中国文联、中国摄协设立中国摄影金像奖组织委员会,负责金像奖组织和评选的领导工作。 2.中国摄影金像奖组织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中国摄影金像奖评选委员会。 3.金像奖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摄协组织联络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奖项设置 中国摄影金像奖下设五个子项: 1.创作奖——含纪录类、艺术类、商业类,奖励在摄影创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2.理论评论奖——含理论类、评论类、史论类,奖励在摄影理论、评论、摄影史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3.图片编辑奖——含报刊图片编辑类、网络图片编辑类和展览图片编辑类,奖励从事图片编辑工作,为摄影作品传播做出突出成绩者。 4.图书奖——含策划类、编辑类和装帧设计类,奖励正式出版的以摄影作品和摄影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优秀出版物出版从业者。 5.终身成就奖——奖励为摄影事业做出积极贡献,并产生重大影响者。 申报条件 1.申报人需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动中国摄影事业繁荣发展。 2.申报人只能选报一个子项中的一个分项。曾获过金像奖者可以继续申报。但参加同一子项评选,必须提交上次获奖之后的新作品、新业绩。 3.申报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永久性居民及海外华人有特殊情况需要申报的,将由中国文联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4.申报人提交的作品须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 5.所有申报文件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特殊要求以相关条款规定为准)。 6.所有申报材料均使用中文。
(1)申报人须有作品多次在国内外具有较高水准的媒体发表、展览入选等,有良好社会影响。 (2)申报的作品,在创作理念、题材、技术和方法上应体现申报人的追求与探索,作品的内容与形式应达到有机结合,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社会知名度。 (3)纪录类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彩色照片可以整体转变为黑白照片,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对影调和色彩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 创作奖申报人应提供: (1)体现本人创作水平与风格的纸质单幅作品15幅、纸质专题摄影作品一组(单幅作品规格为标准矩形照片长边长16英寸,正方形照片边长12英寸,宽幅等非常规比例照片面积不超过144平方英寸;专题摄影作品4-12幅,按顺序粘连,每张规格为标准矩形照片长边长12英寸,正方形照片边长8英寸,宽幅等非常规比例照片面积不超过64平方英寸)。申报作品均不装裱,电子文件格式为JPEG,压缩文件长边为1024像素。 (2)4幅/组在国内外发表或获奖的作品(如未含在申报作品中,需单独提供,规格同上述专题摄影作品),并提供获奖证书等证明复印件。 (3)一篇简述本人对摄影艺术思考和研究的文章(2000字左右)。 (4)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含个人作品集)。 理论评论奖 不超过5名 (1)在具有影响力的正式出版物发表摄影理论(含技术)、评论、史论文章10万字以上或出版过摄影理论、评论或史论专著。 (2)在摄影理论、评论或史论某个方面有突出成绩,获得摄影界广泛认可。 ● 理论评论奖申报人应提供: (1)本人代表性文章10篇或理论、评论或史论专著1-2部(注:电子版内容为封面、版权页、文章摘要和专著目录)。 (2)个人获奖证书、发表情况复印件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图片编辑奖 不超过3名 (1)从事摄影图片编辑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编辑及以上职称。 (2)具有较高的图片编辑水平和独特的见解,熟练掌握和运用视觉语言,版式编排设计风格鲜明,所主持栏目获得读者广泛好评。 (3)撰写或发表过1-2篇有学术价值的关于图片编辑和版式设计的论文。 ● 图片编辑奖申报人应提供: (1)本人工作证明材料(加盖本人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2)本人编辑工作成果10件(报刊原件及扫描版电子文件;网络稿件在提供截屏电子文件的同时,采用精细纸介打印)。 (3)本人撰写的1-2篇有关图片编辑的论文,以及其他获奖证明材料。 图书奖 不超过3名 (1)从事摄影图书编辑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编辑及以上职称。 (2)在图书策划、编辑、装帧设计等方面有创新,形成独特个人风格,所编辑的图书在社会上产生良好的传播效果和较大的反响。 (3)策划、编辑或装帧设计10本以上摄影类图书。 ● 图书奖申报人应提供: (1)本人工作证明材料(加盖本人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 (2)提交阐释本人图书策划、编辑、装帧设计等方面思路和观点的文字(1000字以上)。 (3)本人策划、编辑或设计的图书10册(同时须提供图书封面、版权页和目录的扫描版电子文件)。 (4)本人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在国家级图书策划、编辑或装帧设计等领域评比中获奖者请注明。 终身成就奖 不超过3名 长期从事摄影事业、做出积极贡献、产生重大影响者,可以由组委会统一推荐参评终身成就奖。 ● 终身成就奖参评人应提供: 代表性著作(摄影画册、图书或理论评论专著等)两部。 申报程序 1.申报人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第九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表》(可登陆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下载),并准备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2.申报人须由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推荐人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推荐单位需加盖公章、推荐人需签名,申报表电子版需提供签章之后的扫描版)。 (1)中国摄影家协会团体会员可以推荐本地区、本行业参评人。 (2)全国性摄影团体、行业摄影组织可以推荐本团体、本行业参评人。 (3)中直系统各单位可以推荐本单位参评人。 (4)《解放军报》社画报编辑部可以推荐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评人。 (5)中国摄协所属部门和单位可以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人。 (6)中国摄协理事或中国摄协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可以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参评人,推荐人两名。 3.申报人在十年内须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由推荐单位、工作单位或推荐人负责审核。 作品公示 对拟获奖者的相关申报材料将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进行公示。 奖励办法 将在第九届中国摄影艺术节上举行颁奖典礼,颁发第九届中国摄影金像奖奖杯和证书等。 特别声明 1、申报人提供的材料如存在著作权问题、违背纪录摄影原则,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情形,组委会将取消其申报或获奖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评选完成后,组委会将统一向拟获奖者调取申报作品的原始数据文件(原始数字文件或一次拍摄完成的反转片、底片),未按期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协组联部 邮编:100007 电话:010-65141477、651359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妍峰 许华飞 (注:请在邮件正面右上角注明“金像奖申报”字样) 组联部王妍峰(1014245308) 第九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启动 中国摄影金像奖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的摄影艺术领域全国性的最高个人成就奖,自1989年以来,迄今已举办八届,对于“出作品、出理论、出人才”,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近日,第九届中国摄影金像奖正式启动。与上届相比,本届金像奖新增“展览图片编辑类”分项,推荐人和推荐单位的范围有所扩大,并明确、细化了各奖项要求。 《申报启事》详见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和近期出版的《中国摄影报》,本届金像奖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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