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广西大化奇石文化旅游节 首届大化旅游风光风情摄影作品大赛征稿启事
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是红水河畔一颗璀璨的明珠。县境内山奇水秀,景色壮观迷人,旅游资源丰富独特,有神奇的七百弄国家地质公园、秀美的红水河“百里画廊”、绮丽的库区水域天堂仙境、绝美的大化彩玉石等,大化也是有名的水电之乡、硅石矿之乡、淡水养殖之乡、中国观赏石之乡和布努瑶文化之乡,是“南宁-大化-巴马-百色”旅游线路的枢纽景区。 2011年12月25日,第二届中国广西大化奇石文化旅游节将在大化隆重举行。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先进文化,以摄影为载体,充分展现大化迷人的风光风情、特有的文化元素、怡人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打造大化旅游品牌,提高旅游知名度,促进民族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举办首届大化旅游风光风情摄影作品大赛暨展览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 广西摄影家协会 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 大化瑶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大赛主题 展示大化风光风情,打造大化旅游形象。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6000元;二等奖3名,奖励3000元;三等奖8名,奖励1200元;优秀奖20名,奖励800元;入选奖50名,奖励300元。获奖名单、作品将在《广西摄影家协会网》和当地有关媒体公示、公布。 五、参赛规则 (一)本次大赛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国各地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二)参赛作品必须取材于大化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等。拍摄时间不限。 (三)拍摄形式、风格不限。参赛作品彩色、黑白、数码、胶片均可,每人投稿总数量限为8幅(组)以内,组照每组6幅,由作者自行用胶带连接,标清序号。参赛作品一律制作成8×10英寸规格。非8×10英寸规格的异形作品,画面不得超过80平方英寸。参展作品拒绝改变原始影像(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等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四)投稿作品一律不得装裱,作品背面须写上作品题目、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五)凡入选和获奖的作品,作者均需提交原始图片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RAW,文件大小不得小于3M;用胶片拍摄的作品,提交原作底片。否则视为放弃。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作者。 (六)由广西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奖,其中获二等奖作品奖项以上同一作者不重复评奖。 (七)截稿日期:2011年12月1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六、展览时间地点 2011年12月14日至12月17日,在广西大化县城民族文化广场。 七、其它 1、所有作品征集不收参赛费,恕不退稿。 2、凡获奖及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均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网站、媒体报道、影视片等),不另付稿酬。 3、作者须为参赛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如有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被查出者,取消比赛资格和所获名次,追回全部奖金及证书,并在相关媒体上通报。 5、有两幅(组)以上(含)作品入选的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广西摄影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6、凡参赛者均视为遵守本大赛规则。 7、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8、摄影大赛咨询电话:0771-5622667(广西摄影家协会)、0778-5812156(中共大化县委宣传部) 八、作品寄送地址 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家协会收(请在信封上注明首届大化旅游风光风情摄影作品大赛投稿) 邮编:530023。联系人:袁理、黎文清、莫凡英、陈兴福,电话(传真):0771-5622667。
2011年11月8日 |
Powered by X2.5
© 200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