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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第二届摄影作品大赛征稿启事

Http://www.gxpa.net| 2011-9-27 11:58| 查看: 1147| 评论: 0

摘要: 南宁青秀山风景区青秀山长廊自2010年建成已有年余,其蜿蜒600余米的身姿雄伟中不失秀隽,古朴中透出灵动,梁柱间蕴涵文化,给游客带来无数赏悦,实为风景区近年景点建设的精品、亮点。为进一步丰富青秀山长廊的文化内 ...

   南宁青秀山风景区青秀山长廊自2010年建成已有年余,其蜿蜒600余米的身姿雄伟中不失秀隽,古朴中透出灵动,梁柱间蕴涵文化,给游客带来无数赏悦,实为风景区近年景点建设的精品、亮点。为进一步丰富青秀山长廊的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位,青秀山风景区决定举办第二届摄影作品大赛,通过征集高水准、高品位的有关广西风土人情、民风民俗的摄影作品,把其在青秀山长廊进行集中展示,以此促进青秀山长廊的文化建设。

一、主办、承办单位

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第二届摄影作品大赛由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主办,广西摄影家协会承办。

二、征稿范围

此次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稿,全国各地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作品主题范围

     要求投稿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主题范围如下:

     1、有关广西各民族风土人情、民风民俗活动的摄影作品(含节日活动、婚丧、歌舞、服饰、民族建筑、图腾、工艺品等);

     2、有关广西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摄影作品。     

  四、投稿细则

1、本次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择优录取,同一作者获奖、入选作品数量不限。

2、作品的风格与体裁不限,黑白与彩色不限,新拍照片与历史照片不限,一律以照片形式应征,但参赛作者必须拥有作品的版权。

     3、作品规格:8×10英寸,数量不限,请勿装裱,组照一律4至8幅,规格7英寸,要求连接在一起。

     4、来稿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5、参赛者应保证参赛作品的原创性,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参赛(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如有违反取消参赛资格。作品因上述原因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责任概由作者自负

6、作品背面请粘贴“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第二届摄影作品参赛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作者详细通讯地址、通讯方式、作品名称及创作主题说明等内容

    7、作品入选后统一调取影像文件(只接受TIFF或JPG格式),用于影像鉴定、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等。不按规定时间寄送电子文件,取消获奖、入选资格。

8、获奖作品由主办方收藏,主办方拥有作品的使用权,用于出版、展览、发表等相关宣传活动,且不再另付作者稿酬;作者具有署名权。

9  “凡投稿的参赛者将被视为认可本次摄影大赛的有关规定,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五、征稿时间及投稿方式

    1、征稿时间:2011年9月26日至2011年12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2、投稿要求:作者按投稿细则的要求,在作品背后粘贴“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第二届摄影作品参赛表”(附后)。

3、投稿地址:

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家协会收(请在信封上注明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第二届摄影作品大赛投稿)   邮编:530023。联系人:袁理、黎文清、莫凡英、陈兴福,电话(传真):0771-5622667。

    六、奖项、奖励设置

(一)奖项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和入围作品奖等4个奖项。

(二)奖励设置:

1、奖金:

一等奖 1名,奖金5000元/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 2名,奖金3000元/名,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 5名,奖金1000元/名,颁发获奖证书;

入围作品奖300名,奖金100元/名,颁发获奖证书。

2、有两幅(组)以上(含)作品入选的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广西摄影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七、评奖程序

1、成立7人评委会进行评选作品工作(其中5人由广西摄影家协会邀请,2人由青秀山管委会推荐)。

2、2012年1月完成评奖、颁奖等工作。

  

南宁青秀山风景区第二届摄影作品参赛表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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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广西摄影家协会   编辑: l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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