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摄影家协会声明 广西摄影家协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系中国摄影家协会、广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团体会员,由广西各民族摄影家、摄影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 近来发现有个别单位或部门未经本会同意,擅自冠名以“广西摄影家协会”标识来主办、承办、协办或作为支持单位用于摄影比赛、展览、活动等。如有此现象的单位(部门)请立即自行取消并停止这种行为,否则本会将以相关法律予以解决。 为维护“广西摄影家协会”名誉,本会即将出台“广西摄影家协会”标识使用规定,以公布为准执行。 特此声明。 广西摄影家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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