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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西林县“神韵句町 魅力西林”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Http://www.gxpa.net| 2011-8-29 11:25| 查看: 633| 评论: 0

摘要: 西林县历史悠久,属与夜郎国、古滇国齐名的句町古国故地,是世界唯一鎏金铜棺铜鼓出土地,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稻作文化祭祀仪式“龙牙外”保存地,中国七大神秘古寨之布依那岩古木寨所在地,女娶男嫁的“欧贵”习 ...

西林县历史悠久,属与夜郎国、古滇国齐名的句町古国故地,是世界唯一鎏金铜棺铜鼓出土地,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稻作文化祭祀仪式“龙牙外”保存地,中国七大神秘古寨之布依那岩古木寨所在地,女娶男嫁的“欧贵”习俗传承地,“王子山百里茶谷”所在地,桂西优质水果生产基地,珠江水源涵养地,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导火索——“西林教案”引发地,中国的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一门三总督”奇迹发生地…… 

西林县山清水秀,风光秀丽,生态环境良好,堪称天然生物园,境内有多处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丰富,是广西重要的旅游避暑胜地。还有许多句町文化深藏在民众之中有待挖掘,有很多大美风光没有发现,真可谓“闺在深山人未识”。 

为了充分展示西林县秀美的自然风貌、丰富的历史文化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成就,提高西林知名度,拓展生态文化旅游市场,建设生态富民文明县。特举办“神韵句町  魅力西林”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西林县委员会、西林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广西摄影家协会、中共西林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百色市摄影家协会

          西林县文联

          西林县句町摄影协会

二、作品评选委员会

本着“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参赛作品在中共西林县委、县人民政府监督下,广西摄影家协会、百色市摄影家协会组织评委评选。中共西林县委宣传部、百色市摄影家协会及西林县句町摄影协会各派一名工作人员。评委作品不参赛。评选地点另定。

三、奖项设置

作品按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社会经济3大类进行分类评选。每类分别设: 

一等奖1幅,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幅,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3幅,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各10幅,奖金各500元。

不分类设置入选奖52幅,奖金各200元。

以上各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

四、征稿细则

1、本次大赛分为三大类:

(1)西林县秀美风光(自然风光类)

(2)西林县民族风情(民俗风情类,含句町文化)

(3)西林县社会和经济建设成就(社会经济类)

2、作品要求及参赛人员。

(1)凡反映西林县句町文化、自然风光、民族风情、建设成就、百姓生活等内容的摄影作品,不限风格,不限创作时间,不论彩色、黑白,不论县内外作者,均可投稿参赛,已经获奖的也可以参赛。

(2)投稿作品不对相机品牌及记录介质作限制。单幅、组照不限,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征稿作品统一为纸质照片,单幅照片规格为10英寸×8英寸,异型片面积不得大于80平方英寸。组照由7英寸照片组成,用透明胶在背面按顺序粘连。画面不得出现标题、水印标记,不得添加边框装饰(可留白边),每幅作品背后需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每项内容,要求字迹工整。

(3)为保证获奖照片像质,作者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定稿数码文件大于10M(TIFF格式)。

(4)除组照外,所有单幅作品不得以2位及2位以上作者署名投稿。同一作品不得兼类投稿。

(5)本次大赛不收广告人像及电脑创意作品。除非常规宽(竖)接片之外,不收经过电脑叠加、移植、删减处理的作品,作者可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度的调节。任何其他后期处理都将视为违规作品取消比赛资格,利用相机的特技功能创作的作品可以参赛。

(6)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严禁抄袭转载,一旦核实不是本人的真实作品,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若已经发放获奖证书及稿酬,将予追回。

(7)参赛数码作品需要保留EXIF信息,胶片作品要求保留底片。初评入选的作品,由组委会调取原始数码文件(或底片)和调整后影像的光盘,经核查不符合征稿要求者,不予入围,预定的奖项不再替补。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由主办单位收藏。不按时提供作品光盘的,视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8)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参赛作品请妥善包装,因包装不善造成作品损坏,组委会概不负责。

 (9)广西作者入选两幅(组)以上均可作为申请加入广西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五、投稿方法及地址

作品投寄到:1、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家协会,邮编530023,联系人:袁理、黎文清、莫凡莫、陈兴福,联系电话(传真):0771-5622667。

2、西林县委宣传部办公室,邮编:533500,联系人:农荞羽 ,联系电话:0776-8682055

   注:投稿信封上需写明“神韵句町、魅力西林”摄影大赛作品字样。

六、截稿日期:2012年6月30日。以送达为准。

七、作品展览时间、地点:获奖作品在2012年11月第三届句町文化艺术节和西林县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20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展出。

八、作品使用

主办单位在下列情况下使用获奖(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1)举办摄影作品展

(2)在《驮娘江》文艺刊物中选登

(3)在公益性宣传活动中使用(包括电视、宣传广告牌、专题CD、出版物、网站等)。

九、其它

(1)所有投稿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2) 作者凡选送作品投稿即视为接受本次征稿之所有规定。本次大赛有关事项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神韵句町·魅力西林”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1年8月20日

 

西林县“神句町  魅力西林”摄影大赛作品表

 作者姓名

作品标题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电  话

办公室

手  机

住   宅

E-mail

拍摄地点

胶片或数码


来源: 广西摄影家协会   编辑: l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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