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第27期摄影专修函授班招生简章 一、适合对象 适合初学摄影,欲接受系统培训、全面了解摄影各门类,巩固摄影基础知识,达到专科层次的学员。 二、课程内容 基础摄影、人像摄影、风光摄影、艺术摄影、商业摄影、新闻与纪实摄影、数码摄影 三、课程特色 自学与集中面授辅导、答疑解惑相结合,由摄影名家指导,使学员全面、系统地掌握摄影基础知识,练就扎实的基本功,独立进行摄影创作。 四、课时:一年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更好地为学员服务,院本部决定向2015年新学员赠送网络课程。各函授站2016学年在册学员均可在学院网站在线点播区在线观看8学时的课程。 五、学费:1500元,教材资料600元(《摄影基础》、《新闻摄影》、《风光摄影》、《艺术摄影》、《人像摄影》、《商业摄影》、《数码摄影》、《摄影构图》等8本书),报名费10元,总计:2110元。 六、证书与待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参加先进评选、医疗保险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 2、学员学完规定课程、完成作业、考试合格者,本院颁发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监制的盖有本院印章的结业证书。学员信息可在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网(www.cpaedu.cn)上查询校验。 3、按照广西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参加摄影函授学习可作为申请加入广西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可申请加入广西摄影家协会。 4、成绩突出者可评为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获得过北京摄影函授学院优秀学员称号并在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网站举办在线影展的学员,获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5分,(入会10分制)。 5、可以自愿参加摄影师等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合格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退费办法 执行北京市教委关于《北京市民办高等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试行)。自缴费之日起7天以内,学员因特殊情况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扣除学杂费的10%及报名费后,退还其余学杂费;自缴费之日起8-15天,学员因特殊情况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扣除学杂费的30%及报名费后,退还其余学杂费;自缴费之日起16-30天,学员因特殊情况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扣除学杂费的50%及报名费后,退还其余学杂费;30天以后,一般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八、报名与缴费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底 2、报名时交免冠标准2寸彩色照片4张。 3、直接在当地函授站报名与缴费。 4、报名可获北京摄影函授学院背心1件。 5、报名地址: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函授站(广西摄影家协会) 6、联系人:黎文清 QQ:1594956708,联系电话:0771-5666123 18775342863 入学登记表下载:入学登记表下载.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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