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摄协一直致力于打造差异化展览平台,细分各类摄影人群。2011年创办的“全国青年摄影大展”,旨在发掘、培养、造就摄影新人,为青年群体量身打造了崭露头角、展示才华的舞台。为了避免奖项重合、雷同,同时也是为了支持“全国青年摄影大展”这一品牌的成长,本届国展取消了青年类的奖项设置。
多媒体作为新兴的传播载体,在大众接受信息越来越多元化的今天,备受业界瞩目。随着多媒体的发展,全世界的媒体、摄影师都面临着新媒体的冲击。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本届国展首次增设了多媒体类评选,这体现了国展对于当今媒介融合大趋势的高度关注,同时也是对国展来稿分类科学性、严谨度的一次大胆探索,为多媒体评选规则的完善、评价体系的构建作出贡献。 来稿限幅数、投稿须注册 本届国展对作者的来稿总量做出了限制,规定每位投稿者共限投10幅(组)作品。出台此项规定旨在引导广大摄影人专注于作品质量的提升,而不要寄希望于通过多投照片增加入选概率。另外,海量来稿还给主办方的登记和评选工作造成很大压力。“限投”让评委从初评的“照片汪洋”中解脱出来,用更多时间、更多精力专注于入围作品的终评。 关于投稿方式,本届国展依然坚持只收纸质照片的原则。与以往不同的是,所有作者在投寄稿件之前须在网上注册专用ID号,将联系方式、作品标题及图片说明等信息上传并生成带有ID号码的参展表,自行打印参展表并粘贴于投稿照片背面。此外,还要将参评作品电子文件(低精度)上传到自己的投稿账户以备组委会调用。此项新规意在提高来稿登记效率,对“来稿限投”提供技术保障,同时搭建主办方与作者之间的信息互动平台,对于“国展”适应网络信息时代的发展作出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态度很明确、违规要受罚 根据近年来出现在一些摄影展览、评奖活动中的严重违规事件,特别是23届“国展”期间出现的涉嫌剽窃事件、多名作者违规被取消入选资格等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摄影行业道德建设、摄影人专业素养提高,在本届“国展”征稿细则中反复强调了组委会对于违规行为的态度,并且明确了惩罚的措施。 针对著作权侵权问题,征稿细则中明确指出:“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纪录类作品影像真实性问题,征稿细则中不仅对相关概念和定义作出了严谨的表述,同时强调了“违规”的后果:“主办方对不能按要求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实行“一票否决”。” 针对作者使用“网名”、笔名投稿等情况,征稿细则中关于署名问题要求:“参评者应实名投稿。主办方依据投稿人注册的姓名进行评选、颁发入选证书、奖杯。” 征稿细则中还强调了对于来稿内容的法律道德约束,为使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更明确了对于违规行为的惩罚措施:“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中国摄协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组织工作奖” 规则有调整 本届国展“优秀组织工作”荣誉称号评选规则有如下调整: 考虑到各级摄影组织在规模、实力等方面的差异,为了体现这项评选工作的公平和公正,评选对象由“全国各级摄影组织”改为“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 为了鼓励竞争,缩小各单位之间的分值距离,本届“组织工作奖”增大了评分的分值。 为了使各单位更加积极更加主动地展开“国展”投稿发动工作,关于积分的项目里特别增设了一条:“在征稿阶段积极开展辅导讲座、创作采风、承接“国展”巡展等组织发动工作,每项活动积60分”(相当于获得1幅铜质收藏作品的积分)。 为了激励更多摄影人参与国展,规则规定:“集体来稿作者,每人积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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