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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期摄影专修函授班招生简章

Http://www.gxpa.net| 2012-3-21 10:49| 查看: 453| 评论: 0

摘要: 一、 适合对象:适合初学摄影,欲接受系统培训、全面了解摄影各门类,巩固摄影基础知识,达到专科层次的学员。 课程内容:摄影基础、风光摄影、艺术摄影、商业摄影、新闻摄影、人像摄影、数码摄影 课程特色:自学与集 ...

一、 

适合对象 适合初学摄影,欲接受系统培训、全面了解摄影各门类,巩固摄影基础知识,达到专科层次的学员

课程内容摄影基础、风光摄影、艺术摄影、商业摄影、新闻摄影、人像摄影、
数码摄影

课程特色:自学与集中面授辅导、答疑解惑相结合,由摄影名家指导,使学员全面、系统地掌握摄影基础知识,练就扎实的基本功,独立进行摄影创作。

课时:一年

报名本班还赠送8课时名师授课网络课程

二、学费1500教材资料费:518,报名费10

三、证书与待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参加先进评选、医疗保险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的权利。

2、学员学完规定课程、完成作业考试合格者,本院颁发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监制的盖有本院印章的结业证书。学员信息可在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网(www.cpaedu.cn)上查询校验。

3、按照中国摄影家协会入会细则,个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基本条件第一条“……经过摄影函授教育、从事摄影活动五年以上…”的规定,可作为个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基本条件。

4、成绩突出者可评为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证书。依据个人申请,优先在北京摄影函授学院网中国摄影教育网展示学习成果,影展颁发的证书可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的基本条件中从事摄影创作具备的条件之一。

5、可以自愿参加摄影师等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合格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退费办法

执行北京市教委关于《北京市民办高等学校收退费管理办法》(试行)。自缴费之日起7天以内,学员因特殊情况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扣除学杂费的10%及报名费后,退还其余学杂费;自缴费之日起8-15天,学员因特殊情况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扣除学杂费的30%及报名费后,退还其余学杂费;自缴费之日起16-30天,学员因特殊情况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扣除学杂费的50%及报名费后,退还其余学杂费;30天以后,一般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五、报名与缴费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5月底

2、报名时交免冠标准2寸彩色照片4张。

3、直接在当地函授站报名与缴费。

4、报名地址:南宁市建政路28号广西摄影函授站(广西摄影家协会)

5、联系人:黎文清  联系电话:0771-5622667   18775342863

(LWQ)

   编辑: l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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